据新华社合肥11月14日电记者日前从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这个市原劳动就业局局长周炎忠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贿赂22.7万元,在委托销售钢材回笼失业保险金的管理工作和失业保险金使用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徇私舞弊,不履行职责,造成295万元失业保险金无法追回。周炎忠日前被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据办案人员介绍,周炎忠自1997年至2000年2月担任马鞍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委托销售钢材(马钢两公司抵缴给市劳动就业局的职工失业保险金)、发包工程及报批工程款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有关人员的贿赂共计22.7万元。
1997年至2000年,周炎忠先后6次以马鞍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的名义,委托其下属企业市劳发实业开发公司经理姜本根销售马钢两公司抵缴的1790万元的钢材,回笼的钢材款长期被姜本根占用。1998年底,周炎忠为支付自购门面房的房产证及土地证等费用,打电话向姜本根索要2万元现金。1999年12月至2000年元月,周炎忠以给儿子购房的名义从姜本根处索取13万元现金。在托销售钢材变现款的过程中,周炎忠严重不负责任,对钢材变现款的回笼情况不进行监督和管理,不按规定及时将失业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而任由姜本根占用、挥霍。截止到2000年4月,姜本根共占用失业保险金645万多元,被其用于投资、个人购房、购轿车、出境和挥霍。案发后,检察机关共追缴款物合计价值350万多元,另有295万多元的经济损失无法挽回。